2023/2/21  發佈

罕病SMA藥物擴大給付,適用對象提升至5成,可望4月起實施!

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12年2月16日召開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」(以下稱「藥物共擬會議」),經過醫藥界、付費者代表及病友團體的共同努力,評估健保在有限財源支付下,放寬脊髓性肌肉萎縮症(簡稱SMA)治療藥品給付範圍。

為滿足罕見疾病病友的期待,用於治療SMA之含nusinersen成分之注射藥品,因具臨床實證及給付效益,經藥物共擬會議同意通過擴增給付範圍至「3歲內發病確診者」,且若「起始治療年齡滿7歲者且臨床評估運動功能指標RULM≧15者」。另一SMA新藥為含risdiplam成分之口服液劑,其給付條件與含nusinersen成分藥品相似,惟就目前臨床實證顯示,該藥品對18歲以上患者,其服用後運動功能改善與基期相比,未達顯著改善,考量給付效益,在有限資源下,同意先用於「2個月以上未滿18歲病患」。健保署理解SMA病友期待,此次擴增給付範圍後,預計約有200位SMA病人受惠,約為所有SMA病人之二分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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